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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活在當下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yangyuanchin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4:12 AM     標題: 活在當下

法官問雙方訴訟當事人:「當事人,為什麼要離婚?」

妻子:「我們的過去充滿痛苦。」

丈夫:「我們對未來也充滿無奈。」

法官:「為何不試著忘掉那些,活在當下?」

妻子與丈夫:「因為當下我們既痛苦又無奈。」
作者: bv0ge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4:32 AM

雙方已沒有了愛意免強在一起是非常痛苦的
作者: zero-only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8:24 AM

那就趕快結束吧,整戰速決。
作者: ghostboyleo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0:19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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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rexadama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0:54 AM

那到底是有離婚還是又要等下回呢?
作者: n54385438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1:43 AM

這樣的活著真的是夠無奈的
作者: d703260606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1:51 AM

結婚的痛苦不是常人可以理解的
作者: hardy099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2:13 PM

有名無實還是早點結束..對雙方都好啊!
作者: abby810121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2:57 PM

好吧 早點離婚 然後 來找我{:55:}
作者: eyny_xmas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2:31 PM

雙方同意時,離婚的理由已充分了,要分辯的,只是一些財務上的問題...
作者: milktea80331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6:28 PM

所以都沒有考慮清楚就結婚囉?
作者: 小倉武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6:50 PM

兩人不合的話還是分開好

這樣對自己都好
作者: qqmxpk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7:13 PM

真是笑了,人家都說得這樣明白了,這法官還問,是不是腦有問題.
作者: DANIEL00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7:49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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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wallow919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9:23 PM

都發展成這樣子了,那還是離婚比較好
作者: ailanoandy26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9:27 PM

既然那麼痛苦幹嘛當初要結婚
作者: lupnicelup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09:30 PM

雙方都這樣覺得幹嘛訴請離婚
直接協議離婚不就好了
作者: ts153    時間: 2017-11-13 10:00 PM

當下也是痛苦又無奈!...法官無語啦!
作者: m310831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8:15 AM

痛苦又無奈!...剛發展時 甜蜜又恩愛 唉 人呀
作者: 13579d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9:48 AM

真的不合那也沒什麼好說的了
作者: ssmtsai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11:02 AM

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家有本難念的經
作者: ts01691117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11:22 AM

離婚吧~舊的不去新的不來。
相愛容易相處難。沒辦法人與人之間的包容不是無限大的。
作者: TPR10015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11:55 AM

真的是怨偶,怨氣真重還是離一離
作者: 貝比小豬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12:11 PM

雙方已經沒有愛的話,真的在一起是痛苦,法官不如早點判離吧
作者: sshhagg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12:35 PM

妻子與丈夫:「因為當下我們既痛苦又無奈。」
法官:那...play one?
從此三人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
作者: ixjootpnsgmf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2:34 PM

這邊 這邊 這邊 字簽一簽快走人了
作者: william040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5:41 PM

看來夫妻還是有一定的默契在的
作者: dam119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9:44 PM

那還是離了吧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馬上通過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作者: qwe77554488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9:49 PM

哈哈~活在當下有者雙重的傷害阿
作者: jack7714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9:56 PM

如果對彼此已經沒有愛了
就趁早趕快分開吧
作者: kuchil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09:57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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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w06fup6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10:48 PM

只能說當初真的是被愛情沖昏了頭才會踏入這墳墓阿!
日子過得這麼痛苦還是趕快離一離了~
作者: civic919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10:50 PM

或許這是現代人的寫照,活的快樂比較好。
作者: 孫大鳥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11:14 PM

明星也結婚多 分手多 你也是嗎
作者: 阿普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11:21 PM

這樣還能生活在一起野蠻特別的
作者: that1328    時間: 2017-11-14 11:23 PM

這是說相聲媽這代表妳們很合
作者: jeremy0119    時間: 2017-11-15 12:13 AM

活在當下既痛苦又無奈
哈~太好笑了
作者: tony60201tw    時間: 2017-11-15 01:02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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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混混小老闆    時間: 2017-11-15 03:54 AM

意思就是說,當下只能做這樣的決定
作者: hwtsoon    時間: 2017-11-15 05:21 AM

所以能越快離就越好,以免將來痛苦的生活
作者: dkzo    時間: 2017-11-15 05:23 AM

法官講的沒錯阿   夫妻講的也沒錯

活在當下的苦阿~
作者: a880h001    時間: 2017-11-15 08:09 AM

這只能說…還是分了吧…這樣對兩個人都好吧!
作者: linmei1    時間: 2017-11-17 04:36 AM

原來當下比過去和未來更辛苦, 這種日子要如何共處下去?
作者: derrick31    時間: 2017-11-17 06:45 AM

既然是這樣離了也好
各自奔向更好的未來
作者: Avalon0305    時間: 2017-11-17 06:57 AM

再撐幾年應該就會習慣了
作者: dabundun    時間: 2017-11-18 08:20 AM

結婚又結婚   還真的事充滿無奈
作者: yiwei4192    時間: 2017-11-18 08:31 PM

哈哈!看樣子還是好聚好散吧
作者: u8631028    時間: 2017-11-19 02:37 AM

還是分手吧,竟然已經如此的清晰了。
作者: dick4990    時間: 2017-11-19 04:54 AM

這樣的人生也過太痛苦了吧
作者: X9278391    時間: 2017-11-19 06:30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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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kgi565    時間: 2017-11-19 01:43 PM

說的也是,法官不瞭解他們的情況,用說的比較快。
作者: asdsa65456    時間: 2017-11-19 02:46 PM

既然都沒心了就趕快分開吧免得雙方都痛苦

作者: samhow    時間: 2017-11-19 03:32 PM

哈哈 這麼慘 一定要離的阿 彼此過更好的生活
作者: leoyang回憶    時間: 2017-11-19 04:11 PM

既然過去當下未來都不好 那還是趕快離婚八
作者: despairhbk    時間: 2017-11-19 05:55 PM

呵呵   看來是進退兩難阿....  
作者: fschenus    時間: 2017-11-21 12:02 PM

清官難斷家務事,這樣的清況不可能一起生活下去的呀!
作者: diomia    時間: 2017-12-23 12:36 AM

人生充滿無奈,勝利組是不懂的。
作者: suzuhararyo    時間: 2017-12-23 12:57 AM

法官問那麼多幹嘛?趕快給他們離一離算了
作者: abobo5    時間: 2020-10-17 08:20 PM

有些痛苦, 失去了才懂得要珍惜
作者: jeterfigo    時間: 2021-8-26 11:23 PM

這樣子的話真的必須離婚了
作者: susu999999    時間: 2021-8-28 12:42 AM

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,加油啊,難得的婚姻,就這樣沒有,好可惜,再加油試試
作者: kao88690    時間: 2021-8-28 01:14 AM

在一起容易 分開卻很難 人生啊
作者: kiche44566    時間: 2021-8-28 09:20 AM

這感覺不像笑話
沒有甚麼梗的感覺

作者: 賴柏倫    時間: 2021-8-28 11:47 AM

既然卻並無法在一起   就趕快分一分吧
作者: danydany1234    時間: 2023-5-23 11:42 AM

勉強無幸福
既然痛苦又無奈
法官就准離了吧
作者: 226866362    時間: 2023-8-14 12:51 PM

既然貌合神離還是趁早離了吧
作者: Kameron    時間: 2023-8-14 03:55 PM

看來不離婚不行了
這樣實在是太痛苦了
兩個人在一起痛苦
不如一個人
作者: eynyeyny246    時間: 2023-10-3 06:18 PM

反正他們的婚姻既痛苦又無奈,還是散了吧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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